广西印发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发展改革委和民宗委联合印发《“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桂在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坚持“突出主线、旅游为民、因地制宜、创新发展”基本原则,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注入新内涵、打造新线路、发展新业态、培育新主体、用好新基地为主要举措,着力推动旅游业成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抓手,着力凸显旅游业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各族人民旅游需求、增强人民精神力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的作用,为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积极贡献。

《实施方案》明确“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桂在行动”五大任务。一是赋予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在旅游业中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形象,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要求全面融入《广西“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确定的三大体系、六大品牌和十大工程中;提升旅游发展的文化内涵,以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主题,深入挖掘广西地域文化特色,将文化内容、文化符号、文化故事融入旅游景区和旅游度假区,把广西民俗文化、历史文化、非遗文化、革命文化等纳入旅游的线路设计、展陈展示和讲解体验。二是打造新线路形成新优势。开发主题旅游产品和精品线路,围绕“桂林山水”“浪漫北部湾”“壮美边关”“长寿广西”“壮族三月三”“刘三姐文化”等六大品牌,打造山水观光、滨海度假、长寿养生、边关探秘、民族风情、红色研学、历史文化体验、乡村休闲、中越跨国等主题旅游产品;提升全域旅游发展质量,提升和创建一批国家级、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加强典型示范、创新引领,完善制度设计,促进旅游治理规范化、旅游发展全域化、旅游供给品质化和旅游效益最大化。三是打造新型旅游发展业态。提升红色旅游品质,深入挖掘百色起义、龙州起义、湘江战役、桂林抗战文化等红色文化资源,重点打造“百色起义”“湘江战役”红色旅游品牌;深化“文旅+”“+文旅”融合发展,深化大健康产业与文旅融合发展,依托广西优越的生态环境和资源禀赋,打造“长寿广西”品牌;深化农业与文旅融合发展,持续提升休闲农业发展质量;深化林业与文旅融合发展,建设一批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风景名胜区;深化体育与文旅融合发展,创建一批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精品景区,打造一批体育旅游精品线路。深化其他产业与文旅融合发展,不断延伸产业链,创造新价值,形成多领域融合发展新格局;加快推进智慧旅游,强化顶层设计,做好全区智慧旅游建设整体布局,加快推进“一键游广西”项目建设,实现全区“吃、住、行、游、购、娱”基本整合和旅游产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助力提升广西旅游吸引力和影响力。四是培育壮大旅游市场新主体。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旅游市场“放管服”改革,积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和引进大型旅游集团,支持本土大型旅游企业发展成为跻身国内先进行列、具有国际品牌影响力的旅游龙头企业,支持本土旅游企业拓展与东盟国家的业务合作;坚持全产业链招商,积极引进国际和国内头部企业,力争每个设区市引进3家以上全国涉旅百强企业;引导中小旅游企业特色发展,支持中小微企业专业化特色化创新发展,着力扶持一批扎根农村、心系农民的乡村旅游企业;支持文艺单位参与旅游业,鼓励文艺单位联合景区开发高品质的实景演出、主题演出、驻场演出和旅游巡演项目,探索将传统技艺、传统戏剧和曲艺等融入旅游项目开发与市场推广。五是打造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旅游载体。发挥各类旅游示范区引领带动作用,全面启动广西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试点项目建设,全区设立10个左右试点项目,鼓励设区市开展市级试点项目建设,将试点项目建设成为全区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标杆;推出一批边境旅游特色村,整合中越边境民族风情、边关文化、特色农业、山水田园景观,推进边境乡村旅游集聚化发展;结合兴边富民、乡村旅游、乡村振兴、民族村寨与旅游融合发展试点等工作,打造一批有特点、有吸引力、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意义的边境旅游特色村;培育一批非遗旅游体验基地,打造一批非遗产特色街区、村镇,开发一批非遗产主题民宿、主题酒店,创新打造具有非遗特色的夜间体验项目,发展夜间传统戏剧和曲艺表演等非遗产展示体验;依托各类基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游,打造一批旅游基地。

《实施方案》提出五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旅游促进计划·桂在行动”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总结推广等,定期研究、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二是强化政策支持。将“旅游促进计划·桂在行动”纳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评选和新时代民族关系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健康和文旅产业工程指挥部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粤桂帮扶协作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市县相关规划和年度重点任务。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旅游促进计划·桂在行动”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三是提供人才支撑。完善旅游人才培养、引进和激励机制,加强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队伍建设,鼓励各地出台激励优秀人才返乡以及高端旅游产业人才引进的激励政策。支持“旅游促进计划·桂在行动”有关智库发展。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培养管理工作。四是做好宣传引导。把握正确导向,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大力宣传实践中涌现出的鲜活案例和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五是加强工作总结。做好自治区级10个试点示范项目建设,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总结和推广好做法好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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