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旅游业整顿,旅客狂喜

今年来,云南共有9家旅行社、6名导游被吊销证照,这是怎么回事呢,是云南旅游业整改的信号吗,让公众法律带大家解析下这件事情吧。

据8月12日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新闻发布会消息,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澄介绍,今年以来,云南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持续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吊销9家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吊销6人导游证,并对2起涉旅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第一起案件为多家旅行社在电商平台上宣传销售“不合理低价游”产品案。云南协亚国际旅行社深圳龙华分公司、云南誉美达国际旅行社、已被吊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的云南华悦国际旅行社自7月20日起,在电商平台上发布关于“先游后付,买一送一,上线‘云南旅游节’助力跨省游复工复产”推介,并对热门旅游线路进行实景直播,宣传销售涉及云南的“不合理低价游”产品,严重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已对云南协亚国际旅行社、云南誉美达国际旅行社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云南华悦国际旅行社作出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第二起案件为大理茶花国际旅行社虚假宣传案。大理茶花国际旅行社昆明分公司在年3月至7月期间,组织销售“居家酒店模式出行套餐”“亚特兰蒂斯机票+酒店”等旅游产品,因违约和经济债务纠纷,导致大量旅游者投诉。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大理茶花国际旅行社昆明分公司负责人梁某荣和直接责任人牛某莎分别作出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大理茶花国际旅行社作出吊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的处理(目前正在按照行政处罚程序开展相关工作),公安机关对直接责任人牛某莎采取了强制措施。就两件典型旅行社案件,我们如果遇到应该怎么去维权呢?小众今天就来教大家怎么维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旅行社为招徕、组织旅游者发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第九十七条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小众提醒大家一旦出门在外与旅行社发生不愉快的冲突,先可以通过双方沟通解决。无果的话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当然也可以保留证据在旅行结束后找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无论是哪种方式,只为了更好地维护好自身的正当利益。对于法律问题有不明白的及时向身边的法律朋友进行询问。

我是小众,以后会经常给网络另一端的你分享法律风险方面的真实案情,希望能够为陌生的你送去法律知识与经验,让自己成为全家人的法律风险防护栏!

——法为公众.防微虑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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