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沈抚新区管委会,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辽宁省文化和旅游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20条》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3月26日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20条
1.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文旅单位),包括:各级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博物馆、纪念馆等文博单位;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旅游企事业单位;电影院、书店、文艺演出场所、歌厅、游艺厅、网吧等文化经营场所等,要积极有序复工复产。
2.取消复工复产限制条件。在精准做好防范疫情跨境输入工作同时,加快打通堵点、清除障碍,积极有序推动全省文旅单位复工复产,不得设置复工复产前置约束条件,已经设置的应予以取消。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可恢复开展除跨省和出入境团队旅游业务及“机票+酒店”旅游业务范围以外的旅游经营活动。
3.及时发布复工复产相关信息。文旅单位要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