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了这个号码年底前取消

记者从文化和旅游部获悉,文化和旅游部优化整合文化和旅游系统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畅通举报投诉等各类诉求渠道,年底前取消“全国统一旅游资讯服务电话”号码,不再通过该渠道受理和转办各类旅游投诉,改由各地“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热线”)统一接听旅游投诉等电话。

年底前原则上取消各地“文化市场举报电话”(以下简称“电话”)号码,整体并入当地热线,由当地热线统一接听文化和旅游市场举报电话。

此外,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设立的其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要全部取消号码,并入当地热线。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原则上不再新设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尚未开通热线的地区,可暂时保留当地电话号码,统一接听文化和旅游市场举报、投诉电话。

文化和旅游部要求,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与热线的工作衔接,及时接收办理热线转办的涉及文化和旅游领域的举报、投诉、咨询、求助、意见建议等各类群众诉求。

对于热线转办的不涉及违法违规问题的旅游纠纷投诉,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及时移交当地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处理,并跟踪掌握办理情况,及时答复或告知投诉人。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尚不明确的地区,当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于年底前提请当地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二条之规定指定或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并进一步明确当地旅游纠纷调解组织。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被指定为当地旅游投诉受理机构的,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区分诉求问题性质,分类处理旅游举报和旅游纠纷投诉。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八章之规定,加强与消费者协会、有关调解组织、仲裁机构、人民法院等的协调与合作,依法依规开展旅游纠纷投诉处理工作。

文化和旅游部强调,对于热线转交的涉及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咨询、求助、意见建议等其他各类诉求,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指定专门内设或直属机构负责办理,及时接收、处理和答复,确保群众诉求“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转载请注明:http://www.aierlanlan.com/rzgz/26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