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全称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本科)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金山区漕廊公路号
三、招生层次
□本科■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本科)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以教育部批准为准)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的日常工作;纪委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科类招生计划1应用英语普通类82应用英语(涉外商业经营管理)普通类83商务日语(进出口贸易实务)普通类84应用西班牙语(进出口贸易实务)普通类65金融管理普通类86证券与期货普通类67会计(涉外会计)普通类88报关与国际货运普通类69国际商务普通类工商企业管理普通类物流管理普通类旅游管理普通类建筑工程技术普通类工程造价普通类园林工程技术普通类无人机应用技术普通类计算机应用技术普通类计算机应用技术(人工智能)普通类计算机网络技术普通类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普通类大数据技术与应用普通类物联网应用技术普通类机电一体化技术普通类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普通类食品加工技术(食品安全与检测)普通类食品加工技术(烘焙与饮品加工)普通类食品营养与检测普通类食品质量与安全普通类生物制药技术普通类护理(老年护理)普通类护理(康复护理)普通类老年服务与管理普通类广告设计与制作艺术类室内艺术设计艺术类艺术设计(少儿艺术)艺术类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艺术类人物形象设计(影视化妆)艺术类10合计注:无男女比例。艺术类与非艺术类不得兼报。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入学后日语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日语;入学后西班牙语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西班牙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13号)有关报考条件要求的考生,可以报名我校三校生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测试办法
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5月30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语文
下午2:00—3:40数学
5月31日(星期日)上午9:00—10:40外语
三校生专业技能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5月24日(星期日)
非艺术类:
素质技能测试:9:00-10:00计算机基础:10:20-11:20
艺术类:
色彩:9:00-10:30素描:10:40-12:10
注: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科等级性考试如获得1个A或者2个B等第(含)以上者报考普通类专业可免考二门职业技能科目,成绩以最高分(考试)计入。如获得2个C等第(含)以上者报考艺术类专业可免考二门职业技能科目,成绩以最高分(考试)计入。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下达的数据为准。
十二、录取规则
1.凡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且符合上海市教委文件规定的中职生毕业生可保送至我校相应专业(保送考生报考我校可免考我校技能考试)。具体保送要求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3号)执行。
2文化课成绩须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
3.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先按科类分类,根据文化成绩+专业成绩两门+政策加分总分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同分考生,普通类依次按计算机基础、素质技能测试、外语、数学、语文成绩顺序比较;艺术类依次按素描、色彩、外语、数学、语文成绩顺序比较。
5.非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按三门文化课总分录取,同分按外语、数学、语文顺序比较。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般专业元/每生每学年(沪教委民4号文件)
艺术类专业元/每生每学年(沪教委民4号文件)
住宿费标准:
元/每生每学年(4人间)(沪教委民4号文件)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学校奖学金、助学金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招收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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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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