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西宁12月21日电12月21日,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通知,发布玉树州惠企惠民措施,措施包括优化营商环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助企纾困等六大方面共计36条,具体如下:
玉树州惠企惠民36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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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更好地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服务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促进全州经济持续平稳健康运行,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根据国家、省上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在严格兑现国家、省级惠企惠民相关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结合玉树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优化营商环境
1.强化惠企惠民政策落实。分层分批梳理归集国家、省、州出台的系列惠企惠民政策,开展分众化、个性化、精细化、精准化宣传,进一步扩大政策受众面,提升政策知晓率。全面落实各项税费支持政策,推广惠企惠民政策“免申即享”服务,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
2.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机制,以解决企业实际负担问题为工作导向,整治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巩固减税降费成效,全力推动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规范化、长效化、法治化,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提升企业获得感。
3.推行项目联审联批机制。州发改委牵头,组织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保、林草等相关部门组建项目联审联批专班,对项目审批进行“流水式”作业,一次完成审批,缩短项目前期工作时限,提升项目推进效率。
4.压缩审批时限。中小微企业或群众办理土地产权、经营许可等各类证件时,严格按照国家、省级要求,积极推行“容缺+承诺制”审批办理模式,尽可能压减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5.鼓励民间投资兴业。激发民间投资活力,鼓励和吸引民营企业、民间资本参与州内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投资建设,培育壮大特色产业,促进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6.转变保证金缴纳方式。对保留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府采购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保证金、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等原则上不再以现金方式收取,以政策性担保公司保函、银行保函等方式执行,并对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7.做好价格监管工作。加强市政公用服务和市场保供物资价格监管,坚决制止强制捆绑搭售等行为,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服务和收费项目一律实行清单管理。
8.倡导宽容执法。对于首次轻微违法行为,社会影响较小的,可减轻或减免行政处罚,严禁顶额罚款、一关了之、一封了之等简单化执法行为。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9.鼓励发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人行玉树中支通过再贷款向玉树农商行给予至少6亿元信贷资金支持,全部用于发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人行玉树中支按照新发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额度的2%向玉树农商行给予奖励资金。
10.推进疫情专项“宽信用”优惠政策。针对企业、个人、个体工商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客户因疫情造成的逾期记录,经贷款银行核实后,可根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管理规定,适度放宽征信审查条件,视情况予以信贷扶持、延期还款等救济性金融服务。
11.加强政银企对接。建立完善政府、银行、企业三方融资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金融工作座谈会、不少于两次政银企融资对接推介会,并以县域为单位,建立企业、个体工商户动态融资需求清单,实现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与银行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的精准对接。
三、优化市场监管服务
12.放宽市场准入限制。推行“一照多址”改革,原则上对市场主体在住所以外开展经营活动、属于同一县级机关管辖的不再另行办理营业执照。
13.推行歇业备案制度。市场主体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可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并办理备案,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
14.提供快捷质检服务。帮助州内企业开展产品质量检测,并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为中小微企业开展上门检验检测服务,并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计量检测报告。
15.提供免费检测服务。对全州锅炉免费检验检测,对锅炉操作人员免费培训;对全州加油站计量器具进行三年2次免费检定,对出租车计量器具进行一年1次免费检定。
四、助企纾困方面的措施
16.设立中小微企业服务机构。在州工信商务局设立玉树州中小微企业服务中心,对州内中小微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发展提供政策指导、咨询服务。每年筹措中小微企业扶持资金万元,给予资金奖励支持。
17.支持物流企业助力农牧产业发展。支持本地物流企业在州外建立前置仓,为全州农畜产品生产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主体提供仓储、包装、运输、配送等第三方物流服务,按照贡献比率给予适当扶持,每年支持资金总额不超过30万元。
18.支持电商企业为玉树产品带货。支持本地网红、主播、网络达人等为本地特色产品直播带货,年发货单量达单以上或订单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恶意刷单除外),给予4元/单或订单金额8%的补贴,每年补贴总金额不超过10万元。
19.支持商贸企业提档升级。对达不到省级商贸流通服务业资金和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项目申请要求,但符合支持方向且有实效的,根据其投入情况给予适当补助,每年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50万元。
20.支持州内中小微企业发展实体经济。对州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在新建厂房或升级改造、购置设备、扩大经营中有资金投入的,适当给予扶持(省级资金支持项目除外),每年扶持资金总额不超过万元。
21.鼓励中小微企业规范化建设。对获得相关食品生产许可证、绿色认证、有机认证的中小微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4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2.支持企业参与会展招商活动。由州工信商务局统一组织参加展会活动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州级展会补助元/家,省级展会补助元/家,省外展会补助1万元/家。通过参加省内外经贸活动签订订单或招商引资金额达万元、万元、万元、0万元以上的项目,项目落地后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和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资金。
23.加大外贸企业支持力度。在玉树州内登记注册的进出口企业,根据海关统计数据,对年度贸易额达万元、万元、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10万元和20万元的补助;对新登记注册且有业绩的,在享受以上政策的基础上,给予5万元奖励;在境外建立海外仓、分公司及产品展示窗口等,对建成运营的每家企业给予奖励资金20万元。在省外开设分公司、专营店、前置仓等拓展业务,对建成运营的每家企业给予奖励资金5万元。
24.鼓励减免商户租金。鼓励私企、房东等为市场、商超、餐饮等店铺减免新冠肺炎疫情期间3个月租金;对减免商户租金的大型商场、超市给予补贴,累计补贴不超过30万元。
五、推行便民服务
25.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特殊事项外,各部门涉及与企业和群众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面向企业和群众集中公开办理,使群众和企业享受“只进一扇门,能办所有事”的“一站式”政务服务。
26.认真落实“一次办好”服务。通过“青海政务服务网玉树州频道”和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一次性告知所办事项的全部流程,让群众明白办事、轻松办事。对材料真实、合法、有效、齐全的事项,做到“一次办结”“一次办好”。
27.推出“网上办”“电话办”特色服务。提供“老年人服务专区”“企业开办综合专区”等特色网上服务;公布为民服务热线,提供咨询、预约、帮办等“电话办”服务,使群众和企业享受方便快捷的政务服务。
28.开通绿色服务通道。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帮办代办窗口,提供帮办代办服务;配备藏汉双语引导员,引导残疾人、农牧民群众、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离休干部等优抚对象办理业务。
29.提供便民暖心服务。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暖心服务区”,配备打印机、复印机、饮水机、医药箱、失物招领箱、轮椅、爱心座椅、雨伞、老花镜、针线盒、共享充电宝等暖心物品,设置书刊报纸阅览角、母婴室等便民设施,供办事群众按需使用。
30.采取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运营模式。利用远程异地评标网上预约系统,为企业提供远程不见面开标、网上预约开评标场地、在线抽取评标专家等服务;实施保单(函)代替保证金模式,减少中小微企业现金流动压力,实现信息流和资金流的有机结合;取消线下纸质备案,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一站式服务”。
六、鼓励就业创业
31.稳定公共部门岗位规模。每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岗位人,招募“三支一扶”岗位人。
32.扩大就业见习规模。实施青年就业学习募集计划,鼓励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和企业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每年开发个就业见习岗位,按标准给予补助。
33.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三年内,玉树州创业孵化基地实现入孵企业30家,带动就业人;扶持青年就业创业培训基地20家,实现就业人。实施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给予青年创业者帮扶贷款最高10万元,给予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帮扶贷款最高30万元。
34.精准开展困难帮扶。每年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动态兜底安置公益性岗位个。
35.扩大以工代赈投资规模。在重点工程配套设施建设中,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比例由原规定的15%以上提高到30%以上。
36.鼓励各类用人单位提供实习培训岗位。鼓励州内各类用人单位为待就业大学生提供实习培训岗位,提升大学生就业能力。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12月21日